如果我是那个被救的女生一定给那个男生的父母当干女经常照看双老,尽他们儿子没能尽到的义务,但是我想男孩爹妈才不想看到这个女生。
说句实话,对于这类事情,应该求救不应该这样。如果这样做了我觉得这位女生应该要发自内心的对男同学的家人。
一个有爱心的人,一个让人敬珮,舍命救人的年轻人!你的事迹永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救落水之人,千万不让它抓住你,在他狂抓你的时候,你要保时清醒,把被救者脸面朝上,施救者在侧面,右手抻直挂于溺水者液窝下,左手奋为拨水,双脚往后登,直往岸边里游。溺水者初落水时,其意识非常狂乱,如若被他一下抓到,赶紧扒开其手,不然,连施救者也被溺水而亡!
你离她一米远潜下水底把她的脚顶上水面,这样就没出什么事得了,最好有一条绳子打好结,然后用木棍把绳子给她抓住,这样就可以把她拉出来了。
都确保不了自身安全而去救别人,精神可佳,但不提倡,你成了英雄,你父母却要在痛苦中度过余生。小英雄一路走好!
在为英雄惋惜和点赞的同时,更应该让我们深思的是,为什么会频频发生中小学生溺亡的事故,遇到这种事,我们又应该如何处理?
王奥斌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女生的家长应当对其家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在本案中,王奥斌无私救助女生的行为,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见义勇为,除了,应当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被救女生以及她的家长来说,他们属于受益人,因此对于王奥斌的家人来说,有权要求被救女生的家属对其死亡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在这里,也希望被救女生的家属能够主动给予补偿,这样才不会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为何中小学溺亡事故频频发生?
首先,在这个事故里,毫无疑问这些下海游玩的学生及其监护人要负第一责任,孩子贪玩的天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的缺乏以及父母作为监护人的监管不到位,让孩子到江边游玩,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其次,学校的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溺亡事故的发生都是学生在上课期间偷偷溜出去游泳,结果班主任放之任之,没有及时发现逃课的学生或者发现也不通知家属,结果导致悲剧的发生。当然在本案中我认为学校是没有责任的,因为5月19日是星期六,此时孩子都放学回家,应该由父母监管,因此本案最大的责任还是孩子的父母。
我们要如何才能防止这类的悲剧发生?
每年的夏天都是溺亡事故发生的重灾区,发生事故的地点一般在于水库、江边、海边,要防止此类悲剧,虽然要加强水库、江河的管理措施,不让中小学生靠近,但是这毕竟是治标不治本,究其原因,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家长应当时常灌输孩子安全意识、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让孩子知道没有大人在身边,绝对不可私自下水游泳;同时也要教会孩子在溺水之后如何进行自救的知识,学校要开展类似的课程。
2、其次对于有条件的家属,最好能教会孩子游泳;孩子夏天如果想游泳,要避开这些设施不够完善的野外池塘、河流等危险场所,尽量选择救生人员及设施相对完善的室内游泳场所。
3、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家长一定不能粗心大意,不要放任孩子到处游玩,即使不能时刻跟在孩子身边,也要提醒十二分精神,当孩子靠近江边等危险区域时,一定要严厉制止。
这个男孩的行为当然值得让人赞扬,甚至应该以见义勇为给予其家属应有的奖励和荣耀,只可惜人死不能复生。
每次看见这样的新闻,我其实都非常想质问那些在水边玩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一到夏天就有人溺水,这么大的年龄了,就不可以离危险的地方远点吗?非要去水边玩,然后别人现在因为救你牺牲了,我真的希望你内心最后感到内疚和自责。
图片是事发地,看看这水流,多么湍急和危险。
而即使这样的状况,我们的救人英雄可以说毫不犹豫的下去救人
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这个孩子才18岁,花一样的年龄,本有足够美好的未来,却因为救你牺牲了,这是多么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本次事故,组织去玩水的人,可能需给付一定的责任,那个被救的人,也有法律上的补偿义务,如果事发地有管理的疏漏,比如没有警示标语,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我想说,不要轻易的冲动救人,这么说也许很多人会觉得冷酷。
但是我依然想说,保护好自己是最重要的事情,这并不是自私。
相信少年当时是懂游泳本着好心救人,但是溺水的人往往会不断扑腾,其实很多会游泳的人也不好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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