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主办方的责任,因为有正常的监护责任,游客在景区受到伤害的过程中,主要是由于景区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监管责任应该设置提醒,并且要实时进行看护,所以是景区的责任
楼主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邀请!您的这个问题是一个热门话题,就比如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老人爬山受伤等,都是很多的,景区只要做到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后可以说园区是没有责任的!个人觉得安全这东西不能说依赖别人,毕竟身体是我们自己的,安全还是从自身抓起!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喝口水都能仓喉咙”!安全问题不管应用在什么方面都是严抓第一,安全无论什么时候谁都不敢说百分百,所以我们外出能注意的尽量注意,特别是小孩老人是最容易出事的!
如果您在景区内受伤很严重需要这方面的询问,我建议您去律师所等专业法律问题场所询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一般是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景区管理者疏于管理等问题并且和摔伤有因果关系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下面举例说明:
1、景区的护栏设计安装不符合专业要求,因不正常断裂造成游客摔伤的;
2、景区地面设计有问题,无足够防滑措施,致使游客容易摔倒;
3、景区有凶猛动物未加有效防护,容易追逐游客导致滑倒;
4、景区无有效的应急救助措施,致使游客滑倒摔伤后不能及时得到救助,延误病情;
5、景区村有安全隐患导致游客滑倒的。
6、景区危险区域没有足够的安全提示。
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但是你要确认摔倒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因景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如果景区举证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一般的注意义务,而你的损伤并非管理不当造成,那么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景区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如果游客在景区内摔倒致伤,景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是否存在景区的过错需要具体分析,包括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提供了足够的警示和保护措施等。
如果景区能够证明已经,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并不存在过错,那么景区可能不承担责任。综上所述,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景区内游玩,景区作为安全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应尽到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齐备,安全提示到位的义务,如果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景区就应对游客的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游客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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